关于印发《2025年智能农机(水稻)示范基地项目申报指南》的通知
粤农农函〔2025〕1148号
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,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: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决策部署及我省工作安排,加快补齐水稻机械化烘干短板,我厅制定了《2025年智能农机(水稻)示范基地项目申报指南》(以下称《指南》)。现印发给你们,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报对象
申报对象为涉农企业、农民(农机)专业合作社、家庭农场、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;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合省级农机类科研院所、高等院校,采用产学研推用的合作方式建设智能农机(水稻)示范基地。
二、申报程序
申报对象按照《指南》(见附件1)要求自主申报。项目由县级组织申报,汇总后上报,地级以上市填写项目申报的汇总表出具申报函并报送我厅(见附件2)。
(一)网上申报
各申报单位须进行网上申报,网上申报网址://120.197.34.35:8001/nytzj-web/minstone/login(8x8x 专项资金管理系统-申报端口为2025年智能农机(水稻)示范基地项目。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1日23:59;网上申报审核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2日23:59。各申报单位须在8x8x 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中填写项目申报信息,上传申报材料(需上传盖章版的申报函、申报书等材料)。
1.项目申报函(由地级市农业农村部门出具正式文件)
2.项目申报书扫描件
3.佐证材料扫描件
所有上传文件必须为PDF格式,资料一旦上传提交,不可退回或更改。
(二)书面材料
各项目申报书面材料一式3份按照《指南》规定的格式报送。各地级市农业农村部门或省有关单位须于2025年12月3日17:30前报送至省农业农村投资项目中心,逾期不予受理。
书面申报材料包括:
1.申报函(附件2);
2.项目入库申报汇总表(附件3);
3.项目申报书(附件4);
4.其他附件材料。
(三)材料报送地址
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2号办公楼11楼11房。
联系人:苗运豪,联系电话:020-37288961。
(四)项目咨询联系人
项目咨询联系人及电话:杨鹏,020-37288089;胡兵文,020-37288702。
附件:1.2025年智能农机(水稻)示范基地项目申报指南
2.项目申报函模板
3.项目入库申报汇总表
4.项目申报书模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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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11月23日